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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右玉县公安局反诈中心主动出击,重拳整治为信息网络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非法牟利的违法犯罪活动,连续破获4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查处1名违法人员,以打促治、以打促防,形成强力震慑,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通过对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断卡”线索认真核查和在日常工作中主动与银行对接协作,反诈民警发现多人银行卡账户流水异常,经梳理核查、研判分析,锁定8名男子有违法犯罪嫌疑,并先后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王某、刘某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期间,在明知他人从事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向他人出借银行卡并从中非法获利7500元、5300元。
犯罪嫌疑人董某于2023年1月份在呼和浩特市用两张身份证共办理14张银行卡,后提供给他人使用,共非法获利2400元。
犯罪嫌疑人郝某、夏某某、李某将自己名下的多张银行卡提供给电诈犯罪分子使用,涉案资金流水分别为46万元、43万元、49.5万元,分别非法获利5000余元、3500元、8700元。
犯罪嫌疑人王某交代其于2023年3月在山东打工期间,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租借给他人使用,共非法获利2600余元。
2022年12月1日,《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后,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右玉公安据此依法开出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后的首张“罚单”。违法人员大同籍人孙某在右玉县中国银行分行开户银行卡的异常交易情况引起了反诈民警的注意。经赶赴大同市进行调查取证,民警对孙某依法传唤。据孙某交代,其于2022年11月在外打工期间,为了多挣钱,在明知出借银行卡是用于赌博平台转账的情况下,仍将自己的一张中国银行卡出借供犯罪分子使用,非法获利1600元。其涉案银行卡进账总额为10.5万元,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依法对其罚款1万元。
来源:右玉县公安局【讲文明,树新风!出门戴口罩,严守家乡安稳;在家不喧哗,保持邻里关系;不乱扔,不乱画,拒绝公共场所吸烟,遵守交通秩序;小细节记心上,大事情不糊涂;洁净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是我们共享的,每个人都应对环境保护尽一份义务;同在蓝天下,共爱一个家,花香阵阵,鸟鸣声声。琅琅书声,浓浓情深。大家的老家,要靠大家一起去维护!加油,加油,加油!】